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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三希堂法帖(十五) 冊 宋米芾書與伯修帖

Modelbooks of the Three Rarities Hall, Vol. 15: Letter to Boxiu

法帖

(丞果實亦力辭。非願非願)。芾頓首啟。畫不可知。(不知好久)。書則十月丁君過泗。語與趙伯充。云要與人。即是此物。紙紫赤黃色。所注真字褊。草字上有為人模墨透印損痕。末有二字來戲。(辯才)。字也。告留念其直。就本局虞候撥供給外。或能白吾老友吳舍人。差兩介送至此。尤幸尤幸。再此。芾頓首上。伯修老兄司長。(不記得也。在紙尾)。來戲。(辯才字)。

文物統一編號 中帖000015N000000000
作品號 中帖00001500007
品名 清乾隆三希堂法帖(十五) 冊 宋米芾書與伯修帖
Modelbooks of the Three Rarities Hall, Vol. 15: Letter to Boxiu
分類 法帖
作者 米芾,Mi Fu
書體 行草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丞果實亦力辭。非願非願)。芾頓首啟。畫不可知。(不知好久)。書則十月丁君過泗。語與趙伯充。云要與人。即是此物。紙紫赤黃色。所注真字褊。草字上有為人模墨透印損痕。末有二字來戲。(辯才)。字也。告留念其直。就本局虞候撥供給外。或能白吾老友吳舍人。差兩介送至此。尤幸尤幸。再此。芾頓首上。伯修老兄司長。(不記得也。在紙尾)。來戲。(辯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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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記類別 印主 印記
收傳印記 李宗孔 宗孔
收傳印記 王鴻緒 鴻緒
收傳印記 王鴻緒 儼齋秘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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