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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前汴州尉氏縣尉劉搏妻孔氏墓誌銘墨拓本 軸

Ink Rubbing of the Epitaph for Lady Kong, Wife of Liu Bo, Former Assistant Magistrate of Weishi County in Bianzhou

拓片

唐前汴州尉氏縣尉劉搏妻孔氏墓銘并序。文林郎守河南府參軍魏鼎撰并書。嗚乎。有唐大中二年戊辰十一月南至前一日。前汴州尉氏縣尉彭城劉搏妻魯國孔氏疾卒于東都思恭里之私舍。年廿九。明年二月十一日。窆河南邙山之杜翟原劉世之塋。不兆於斯。既權也。夫人従祖兄今尚書右車殿虢州曰。夫人之未歸。因戈工八之曰。尔廿七兄溫質。従事大梁。為尔求夫。唯資官也。吾粗為慰。堂有姑。謹慎従尔姑之言。無落吾之家訓。勤婦道。遵骨肉。間屬尔従夫之意。無忽吾之所制。夫人謹聽。遂奉姑。姑甚愛。事于夫。夫常敬。桃之夭夭。春霜忽焦一旦。夫人當年而殀。孰不以茲興嘆。曾祖如珪。贈起部侍郎。曾岑父。贈司空。父戳。皇監察御史。著作佐郎。生二女一男。未離童嬰。所以親族銜悲。撫存而哀往。初也。鼎與少府頃同安郡旅閭里之舊。請以為銘。銘曰。婉婉夫人。生于德門。主饋承事。實遵令昆。良人誕喜。庶幾榮親。天奪人志。詎致鱞身。兒女孩提。豈知母恩。但覺羸悴。傍見酸辛。託銘斯在。旌彼幽魂。

文物統一編號 贈拓000287N000000000
作品號 贈拓00028700000
品名 唐前汴州尉氏縣尉劉搏妻孔氏墓誌銘墨拓本 軸
Ink Rubbing of the Epitaph for Lady Kong, Wife of Liu Bo, Former Assistant Magistrate of Weishi County in Bianzhou
分類 拓片
書體 楷書
數量 一軸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唐前汴州尉氏縣尉劉搏妻孔氏墓銘并序。文林郎守河南府參軍魏鼎撰并書。嗚乎。有唐大中二年戊辰十一月南至前一日。前汴州尉氏縣尉彭城劉搏妻魯國孔氏疾卒于東都思恭里之私舍。年廿九。明年二月十一日。窆河南邙山之杜翟原劉世之塋。不兆於斯。既權也。夫人従祖兄今尚書右車殿虢州曰。夫人之未歸。因戈工八之曰。尔廿七兄溫質。従事大梁。為尔求夫。唯資官也。吾粗為慰。堂有姑。謹慎従尔姑之言。無落吾之家訓。勤婦道。遵骨肉。間屬尔従夫之意。無忽吾之所制。夫人謹聽。遂奉姑。姑甚愛。事于夫。夫常敬。桃之夭夭。春霜忽焦一旦。夫人當年而殀。孰不以茲興嘆。曾祖如珪。贈起部侍郎。曾岑父。贈司空。父戳。皇監察御史。著作佐郎。生二女一男。未離童嬰。所以親族銜悲。撫存而哀往。初也。鼎與少府頃同安郡旅閭里之舊。請以為銘。銘曰。婉婉夫人。生于德門。主饋承事。實遵令昆。良人誕喜。庶幾榮親。天奪人志。詎致鱞身。兒女孩提。豈知母恩。但覺羸悴。傍見酸辛。託銘斯在。旌彼幽魂。
位置 尺寸(公分)
全幅 192x56
本幅 46.6x46.6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題跋類別 作者 位置 款識 書體 全文
唐前汴州尉氏縣尉劉搏妻孔氏墓誌銘墨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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