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器
漢
長37.0公分 寬27.0公分 高1.6公分
原器已殘,今已修補。案面不平整,一端略為上揚,作長方形,邊緣有凸稜,作為邊框。案面四角各有一圓孔,以陰線刻連成方框,中央刻繪魚紋乙尾,外亦有方框。遼陽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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