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吉服冠頂
Finial inlaid with glass for the emperor's formal court hat
雜項
清
高7.1公分 頂徑3.45公分
清代官員頂戴用寶石,一品官為尖晶石,二品官為珊瑚,三品至六七依次用藍寶石、青金石、水晶、硨磲。雍正八年以顏色相同的玻璃代替寶石,一至六品分別為紅色明玻璃、紅色涅玻璃、藍色明玻璃、藍色涅玻璃、白色明玻璃、白色涅玻璃。此件為紅色涅玻璃(就是不透明玻璃)相等於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