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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角
Rhinoceros horn

雜項

高28.0公分

自犀牛身上取下後未曾加工的犀牛角,保持原有型態,自底面看,可知為實心的組織;犀牛角與牛羊的角不同,是皮膚的衍生物,如同人的指甲一樣,以角質類的成分居多。古代除中藥的藥用用途外,工藝上大多取其原形,挖空做成杯、觥之類的器形。

文物統一編號 故雜002537N000000000
品名 犀角
Rhinoceros horn
分類 雜項
時代
西元1644-1911年
尺寸 高28.0公分
說明 自犀牛身上取下後未曾加工的犀牛角,保持原有型態,自底面看,可知為實心的組織;犀牛角與牛羊的角不同,是皮膚的衍生物,如同人的指甲一樣,以角質類的成分居多。古代除中藥的藥用用途外,工藝上大多取其原形,挖空做成杯、觥之類的器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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