琺瑯器
清
高36.4公分
銅胎。由釘形燭阡,支柱,托盤及台座組成。器身以淺藍色為地,以掐絲技法製作花紋,全器飾纏枝番蓮紋,托盤口緣及台座下緣外側飾回紋,台座下端飾如意雲紋邊飾。燭台為五供之一,本器與中琺726~730成套。
低階圖像無須申請、不限用途、不用付費即可公開使用,且不需註明出處。
中階圖像與文字均無須申請、不限用途、不用付費即可公開使用,請於適當位置呈現姓名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