琺瑯器
清
通高14.9公分
鍍金口,短頸,雙朝冠耳,圓腹,圓底,三足。雙耳陰刻回文,全器淺藍地,以掐絲技法於頸飾海棠紋,肩飾一圈如意雲紋,腹與足頂飾番蓮紋,足底飾葵花紋,耳旁飾五瓣花紋。中琺513、514、517為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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