琺瑯器
清
高約20.0公分 口徑12.9公分
銅胎。由釘形燭阡,支柱,承盤及台座組成,台座下附四方足。器表淺藍地,以掐絲技法製作花紋。承盤作六瓣花形,外壁滿飾番蓮紋,台座等分為四開光,開光內各飾變形夔龍兩隻,台座上支柱雕為人形站立,頭頂上方承盤。燭台為五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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