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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馮敏昌書翰 冊 尺牘(一)

法書

逕啟者。前月二十九日王興自京來津。曾具專函奉候起居兼奉覆一切矣。茲於月之初一日。得再奉前月廿四日手書。知正自津還滄。兼欣悉差務料理已有眉目。深為慰藉。但不知刻下已自滄來津否也。茲再啟者。前札所云。老夫子托致辦理代租民房一件。於前札發後未幾。老夫子復專人前來。云此事必得尊札見覆。方可定局。弟以為前札必達。且辦理必妥。而老夫子又催再寫信奉致。且需覆札。弟爰得再修寸楮。托大興署轉寄。儻接札後。務懇將如何辦理及到津時。有何記號之處。仍從大興示覆。并于封皮寫明。煩送至粉坊琉璃街廉州舍館。勿滯。當可得接。以便奉覆老夫子處。抑或有專奉日覆。更為妥當也。康吏部暨張樂陽處俱已代致尊札。賀吏部晤時當代候也。一切匆匆。泐此。并候升安。不一一。載園二兄親家左右。姻愚弟馮敏昌頓首。

文物統一編號 購書001404N000000001 more
購書001404N000000002
作品號 購書00140400001
品名 清馮敏昌書翰 冊 尺牘(一)
分類 法書
作者 馮敏昌
書體 行草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逕啟者。前月二十九日王興自京來津。曾具專函奉候起居兼奉覆一切矣。茲於月之初一日。得再奉前月廿四日手書。知正自津還滄。兼欣悉差務料理已有眉目。深為慰藉。但不知刻下已自滄來津否也。茲再啟者。前札所云。老夫子托致辦理代租民房一件。於前札發後未幾。老夫子復專人前來。云此事必得尊札見覆。方可定局。弟以為前札必達。且辦理必妥。而老夫子又催再寫信奉致。且需覆札。弟爰得再修寸楮。托大興署轉寄。儻接札後。務懇將如何辦理及到津時。有何記號之處。仍從大興示覆。并于封皮寫明。煩送至粉坊琉璃街廉州舍館。勿滯。當可得接。以便奉覆老夫子處。抑或有專奉日覆。更為妥當也。康吏部暨張樂陽處俱已代致尊札。賀吏部晤時當代候也。一切匆匆。泐此。并候升安。不一一。載園二兄親家左右。姻愚弟馮敏昌頓首。
位置 尺寸(公分)
本幅 26x13
全幅 34x35.8
質地位置 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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