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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錢陳群書論書四種 冊

Transcription of "Four Theories on Calligraphy"

法書

(第一則)學書端正。則窘於法度。側筆取妍。往往豐左而病右。故端書如右軍霜寒表。子敬乞解臺職狀。張史郎官聽壁記。皆不以法度病其精神。至於行書則王家父子隨意肥瘠。皆有佳處。近世惟顏魯公。楊少師特窺其妙。其用筆能左右之。不好處更覺娬媚。求一點一畫。俗筆不可得。比來士大夫。惟王荊公書有古人氣而不端正。然筆力甚遒。司馬公正書不甚善。而隸法極勁。似其為人。(第二則)草與真異。真則字終意亦終。草則行盡勢未盡。或煙收霧合。或電激星流。以風骨為體。以變化為用。有類雲霞聚散。觸遇成形。龍虎威神。飛動增勢。巖相傾於峻險。山水各務於高深。囊括萬殊。裁成一相。子敬之法非草非行。草又處其中間。無藉因循。寧拘制則挺然秀出務於簡易。情馳神縱。超軼優游。臨事制宜。縱意之適。便有若風行雨散。潤色開花。體勢之中最為風流者也。(第三則)字美觀則不古。初見之使人甚愛。次見之則見其不到古人處。三見之則偏旁點畫。不合古者盈在眼矣。字不美觀則必古。初見之則不甚盡。再見之得其已到古人處。三見之則偏旁點畫歷歷古人如在眼矣。故觀今人字如觀文繡。觀古人字如觀鐘鼎。學古人字期於必到。若至妙處如會於道。則無媿於古人矣。(第四則)書之妙道神彩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以斯言之。豈易多得。必史心忘於筆。手忘於書。心手遺情。書筆相忘。所謂求之不得。攷之即彰。乃為筆意。贊曰。剡帋易墨。心圓管直。漿深色濃。萬豪齊力。先臨告誓。後寫黃庭。骨豐肉潤。入妙通靈。弩如直槊。勒若橫丁。開張鳳翼。聳擢芝英。麁不為重。細不為輕。纖微向背。毫髮死生。工之盡矣。可權時名。論書數種。香樹居士錢陳羣錄於樂順堂之西齋。時乾隆甲戌(西元一七五四年)暮春之初。

文物統一編號 故書000789N000000000 more
故書000789N000000001 故書000789N000000002 故書000789N000000003 故書000789N000000004 故書000789N000000005 故書000789N000000006 故書000789N000000007 故書000789N000000008 故書000789N000000009 故書000789N000000010 故書000789N000000011 故書000789N000000012
作品號 故書00078900000
品名 清錢陳群書論書四種 冊
Transcription of "Four Theories on Calligraphy"
分類 法書
作者 錢陳群,Qian Chenqun
書體 行書
創作時間 清高宗乾隆十九年(1754)
數量 一冊:十二開(本幅十二開十二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第一則)學書端正。則窘於法度。側筆取妍。往往豐左而病右。故端書如右軍霜寒表。子敬乞解臺職狀。張史郎官聽壁記。皆不以法度病其精神。至於行書則王家父子隨意肥瘠。皆有佳處。近世惟顏魯公。楊少師特窺其妙。其用筆能左右之。不好處更覺娬媚。求一點一畫。俗筆不可得。比來士大夫。惟王荊公書有古人氣而不端正。然筆力甚遒。司馬公正書不甚善。而隸法極勁。似其為人。(第二則)草與真異。真則字終意亦終。草則行盡勢未盡。或煙收霧合。或電激星流。以風骨為體。以變化為用。有類雲霞聚散。觸遇成形。龍虎威神。飛動增勢。巖相傾於峻險。山水各務於高深。囊括萬殊。裁成一相。子敬之法非草非行。草又處其中間。無藉因循。寧拘制則挺然秀出務於簡易。情馳神縱。超軼優游。臨事制宜。縱意之適。便有若風行雨散。潤色開花。體勢之中最為風流者也。(第三則)字美觀則不古。初見之使人甚愛。次見之則見其不到古人處。三見之則偏旁點畫。不合古者盈在眼矣。字不美觀則必古。初見之則不甚盡。再見之得其已到古人處。三見之則偏旁點畫歷歷古人如在眼矣。故觀今人字如觀文繡。觀古人字如觀鐘鼎。學古人字期於必到。若至妙處如會於道。則無媿於古人矣。(第四則)書之妙道神彩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以斯言之。豈易多得。必史心忘於筆。手忘於書。心手遺情。書筆相忘。所謂求之不得。攷之即彰。乃為筆意。贊曰。剡帋易墨。心圓管直。漿深色濃。萬豪齊力。先臨告誓。後寫黃庭。骨豐肉潤。入妙通靈。弩如直槊。勒若橫丁。開張鳳翼。聳擢芝英。麁不為重。細不為輕。纖微向背。毫髮死生。工之盡矣。可權時名。論書數種。香樹居士錢陳羣錄於樂順堂之西齋。時乾隆甲戌(西元一七五四年)暮春之初。
位置 尺寸(公分)
本幅 29.2x39.4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印記類別 印主 印記
作者印記 錢陳群 玉音頤和
作者印記 錢陳群 吳越王孫
作者印記 錢陳群 柘南居士
作者印記 錢陳群 錢陳羣印
鑑藏寶璽 宣統帝 宣統御覽之寶
鑑藏寶璽 清仁宗 嘉慶御覽之寶
類別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 故宮書畫錄(卷八),第四冊,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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