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帖
晉中書令王獻之書。(楷書)。吾當託桓江州助汝。吾此不辨。得遣人船迎汝。當具東改(一釋「攻」)。枋三四。吾小可者。當自力無湖迎汝。故可得五六十人。小枋諸謝當有二。便是見今當語之。大理盡此。信還具白。胛痛可堪。而以作書。殆欲不可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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