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書
頃接來示。並英蚗十一元照收。既承閣下代為議定。弟不敢多計較矣。漢書弟擬自留。左通定價四洋。今遵奉上計一函十本。望即鑒入。弟明晚浙行。容俟歸吳。再行就教耳。此復。敬請菊裳尊兄大人元安。弟制查燕緒頓首。即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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