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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李鴻章十一月廿一日函

法書

台麾已去。而英西翁尚疏請留。貴軍與薪如兩部併紮海口。鄂餉極絀。兄亦何敢擁重兵以自衛耶。省三令黃桂蘭。滕學義。併改武毅軍名。是欲為尊部留此後勁。朱大珍既辭營務。可商請家兄飭赴。任徐圖引見可也。兄籌議海防。天寒地凍。毫無頭緒。近狀觕平。堪慰遠念。藝芳已歸省矣。手此再頌。勛祺。兄鴻又頓首。十一月廿一日。

文物統一編號 購書000343N000000000
作品號 購書00034300000
品名 清李鴻章十一月廿一日函
分類 法書
作者 李鴻章
書體 行草書
數量 一箋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台麾已去。而英西翁尚疏請留。貴軍與薪如兩部併紮海口。鄂餉極絀。兄亦何敢擁重兵以自衛耶。省三令黃桂蘭。滕學義。併改武毅軍名。是欲為尊部留此後勁。朱大珍既辭營務。可商請家兄飭赴。任徐圖引見可也。兄籌議海防。天寒地凍。毫無頭緒。近狀觕平。堪慰遠念。藝芳已歸省矣。手此再頌。勛祺。兄鴻又頓首。十一月廿一日。
位置 尺寸(公分)
本幅 23x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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