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毛奇齡致山上長兄師友函
法書
自八比取士。而古學亡。即明代楊用修可謂超絕。然引據□不確。動即紕謬。况其他爾。今則讀書稚子絕矣。有□古一人。在吾州里而坐失請事。何聾瞶至此。今已復請敬事。我□□師友間。以我兄所到。學三分。文七分。三分吾所友。七分吾所師□也。每嘆唐以前文與學合為一人。自迨固至庾薛皆然。唐以後則韓柳□李杜與顏李孔陸歐蘇曾王與王應麟馬湯臨劉□文。治容齋輩判承□□今一雪者言矣。□著略肆狂瞽過。為彈射者正。師友相成。□維諒之□而不宣。毛奇齡頓首。山上長兄師友。
| 文物統一編號 | 購書000117N000000000 |
| 作品號 | 購書00011700000 |
| 品名 |
清毛奇齡致山上長兄師友函 |
| 分類 | 法書 |
| 作者 | 毛奇齡 |
| 書體 | 草書 |
| 數量 | 一箋 |
| 作品語文 | 漢文 |
| 釋文 | 自八比取士。而古學亡。即明代楊用修可謂超絕。然引據□不確。動即紕謬。况其他爾。今則讀書稚子絕矣。有□古一人。在吾州里而坐失請事。何聾瞶至此。今已復請敬事。我□□師友間。以我兄所到。學三分。文七分。三分吾所友。七分吾所師□也。每嘆唐以前文與學合為一人。自迨固至庾薛皆然。唐以後則韓柳□李杜與顏李孔陸歐蘇曾王與王應麟馬湯臨劉□文。治容齋輩判承□□今一雪者言矣。□著略肆狂瞽過。為彈射者正。師友相成。□維諒之□而不宣。毛奇齡頓首。山上長兄師友。 |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 本幅 | 26.5x10 |
| 質地位置 | 質地 |
|---|---|
| 本幅 | 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