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慶御製訓諭八旗簡明語 卷
Imperial Concise Precept to the Eight Banners
法帖
訓諭八旗簡明語。八旗子弟。國之世僕也。百有餘年。英才輩出。不可勝紀。然生齒日眾。閒有失於教訓之子弟。又遇不肯為國家作養人才。祇知尸祿保位之都統副都統。加之以作奸犯科。開局哄騙之莠民。以至趍於下流。甘為卑污。如蛾投火。不知改悔。惟圖片時逸樂。罔惜一世身家。深可憫也。奸匪棍徒。多方引誘。最可恨者。無如聚賭。蓋開局之惡棍。其意總在斂錢。受其愚弄。昏迷不覺。誠可哀也。好賭之人。其弊有五。為我八旗子弟言之。食祿於朝。罔知節儉。妄希恩澤。終至困窮。其弊一也。上不能供父母之甘旨。下不能顧妻子之飢寒。其弊二也。學文習武俱缺資本。終為無用之人。其弊三也。一入賭局。有敗無勝。典賣之物既窮。偷竊之心頓起。其弊四也。偶為鼠竊。未犯王章。膽益放恣。率致身名皆喪。其弊五也。此五弊賢者必不犯。不肖者必不改。特書此數語。誕告八旗。務令家喻戶曉。爾都統副都統七十餘員。何忍視國家有用之子弟。半為無用之匪徒。不為朕加意訓導耶。諸臣中能盡一分心力。國家受一分之福。八旗子弟觀朕此旨。能翻然改悔。日引月長皆復舊習成佳士。誠國家之大福也。若諸臣中無一人盡心盡力。八旗子弟無一人翻然改悔。是國家之大不幸。此篇文字不必存朕。亦不再饒舌矣。嘉慶十有六年歲次辛未季夏月御製。 (後接滿文全文。文不錄。)
| 文物統一編號 | 故帖000298N000000000 |
| 作品號 | 故帖00029800000 |
| 品名 |
清嘉慶御製訓諭八旗簡明語 卷 Imperial Concise Precept to the Eight Banners |
| 分類 | 法帖 |
| 作者 | 愛新覺羅永琰,Jiaqing Emperor of Qing Dynasty |
| 書體 | 楷書 |
| 創作時間 | 清仁宗嘉慶十六年(1811) |
| 數量 | 一卷 |
| 作品語文 | 漢文 |
| 釋文 | 訓諭八旗簡明語。八旗子弟。國之世僕也。百有餘年。英才輩出。不可勝紀。然生齒日眾。閒有失於教訓之子弟。又遇不肯為國家作養人才。祇知尸祿保位之都統副都統。加之以作奸犯科。開局哄騙之莠民。以至趍於下流。甘為卑污。如蛾投火。不知改悔。惟圖片時逸樂。罔惜一世身家。深可憫也。奸匪棍徒。多方引誘。最可恨者。無如聚賭。蓋開局之惡棍。其意總在斂錢。受其愚弄。昏迷不覺。誠可哀也。好賭之人。其弊有五。為我八旗子弟言之。食祿於朝。罔知節儉。妄希恩澤。終至困窮。其弊一也。上不能供父母之甘旨。下不能顧妻子之飢寒。其弊二也。學文習武俱缺資本。終為無用之人。其弊三也。一入賭局。有敗無勝。典賣之物既窮。偷竊之心頓起。其弊四也。偶為鼠竊。未犯王章。膽益放恣。率致身名皆喪。其弊五也。此五弊賢者必不犯。不肖者必不改。特書此數語。誕告八旗。務令家喻戶曉。爾都統副都統七十餘員。何忍視國家有用之子弟。半為無用之匪徒。不為朕加意訓導耶。諸臣中能盡一分心力。國家受一分之福。八旗子弟觀朕此旨。能翻然改悔。日引月長皆復舊習成佳士。誠國家之大福也。若諸臣中無一人盡心盡力。八旗子弟無一人翻然改悔。是國家之大不幸。此篇文字不必存朕。亦不再饒舌矣。嘉慶十有六年歲次辛未季夏月御製。 (後接滿文全文。文不錄。) |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 前隔水 | 11.9 |
| 後隔水 | 11.9 |
| 本幅 | 31.1x228 |
| 全幅 | 32.1x251.8 |
| 質地位置 | 質地 |
|---|---|
| 本幅 | 紙 |
| 題跋類別 | 作者 | 位置 | 款識 | 書體 | 全文 |
|---|---|---|---|---|---|
| 簽 | 包首 | 楷書 | 御製訓諭八旗簡明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