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遠山房法帖(一) 冊 唐誥
Modelbooks of the Level Distance Retreat (Pingyuan Shanfang), (One): Imperial Edict of Tang Dynasty
法帖
唐誥。將仕郎權知幽州良鄉縣主簿范隋。 行書。右可柱國勅朝散大夫尚書水部郎中穆栖梧等。渙汗鴻恩。必乘其雷雨。頒宣爵賞。用振其簪纓。以爾等列我盛朝。累霑霈澤。各有勞效。許其敘錄。行慶策勳。於是乎在。可依前件。咸通二年六月十一日。檢校司徒黃中書令使。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臣杜審權宣奉。駕部郎中知制誥臣王鐸行。奉勅如右。牒到奉行。咸通二年六月十二日。檢校司徒兼侍中使。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悰。給事中渢。告將仕郎前權知幽州良鄉縣主簿柱國范隋。奉勅如右。符到奉行。員外郎緘。主事吳亮。令史楊鴻。書令史。咸通二年六月日下。
| 文物統一編號 | 贈帖000009N000000000 |
| 作品號 | 贈帖00000900001 |
| 品名 |
平遠山房法帖(一) 冊 唐誥 Modelbooks of the Level Distance Retreat (Pingyuan Shanfang), (One): Imperial Edict of Tang Dynasty |
| 分類 | 法帖 |
| 作者 | Anonymous |
| 書體 | 行書 |
| 數量 | 一幅 |
| 作品語文 | 漢文 |
| 釋文 | 唐誥。將仕郎權知幽州良鄉縣主簿范隋。 行書。右可柱國勅朝散大夫尚書水部郎中穆栖梧等。渙汗鴻恩。必乘其雷雨。頒宣爵賞。用振其簪纓。以爾等列我盛朝。累霑霈澤。各有勞效。許其敘錄。行慶策勳。於是乎在。可依前件。咸通二年六月十一日。檢校司徒黃中書令使。中書侍郎兼工部尚書平章事臣杜審權宣奉。駕部郎中知制誥臣王鐸行。奉勅如右。牒到奉行。咸通二年六月十二日。檢校司徒兼侍中使。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悰。給事中渢。告將仕郎前權知幽州良鄉縣主簿柱國范隋。奉勅如右。符到奉行。員外郎緘。主事吳亮。令史楊鴻。書令史。咸通二年六月日下。 |
| 位置 | 尺寸(公分) |
|---|---|
| 本幅 | 29.7x33.2 |
| 質地位置 | 質地 |
|---|---|
| 本幅 | 紙 |
| 題跋類別 | 作者 | 位置 | 款識 | 書體 | 全文 |
|---|---|---|---|---|---|
| 題跋 | 正國 | 紹興三年八月朔。裝褙於廣州官舍。右朝奉郎權發遣廣東路轉運判官正國謹書。 | 楷書 | 右六世祖所受懿宗告也。先世文書自經喪亂十亡八九。此書獨存於三百年干戈之後。子孫保之。當何如耶。紹興三年八月朔。裝褙於廣州官舍。右朝奉郎權發遣廣東路轉運判官正國謹書。 | |
| 題跋 | 安中 | 安中再拜。 | 草書 | 安中蒙示以唐告。元祐書帖臨路獲此奇觀。適在海山展讀數過。頓覺天池收波。雲物改色。其欣快可勝言哉。固願各以數字自託門下。而筆墨不精。復困人事。且壓以重名。殆難措手。只欲得一等高下紙四五幅。攜去前路納來也。預媿不工耳。安中再拜。 | |
| 題跋 | 劉昉 | 紹興壬戌中元日。揭陽劉昉謹題。 | 行書 | 晉范宣子敘其家世。自虞夏商周迄晉之主盟。保姓受氏。以為不朽。而魯穆叔難之曰。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是之謂不朽。本朝范氏如文正。忠宣盛德偉烈。忠言嘉謨。既卓然不可企及。而傳系之遠又如此。則二子所謂不朽者。兼得之矣。嗚呼盛哉。紹興壬戌中元日。揭陽劉昉謹題。 | |
| 題跋 | 程敦厚 | 紹興十五年乙丑五月初二日。眉山程敦厚書。 | 行書 | 范氏保姓受氏固遠矣。然敦厚於春秋得文子士燮。於國朝得文正忠宣焉。文子嘗論鍾儀曰。稱先職不背本也。操土風不忘舊也。不背本仁也。不忘舊信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雖大必濟。惟文正忠宣。儲慶羨祉。奕葉顯美。庭多魏絳之金石。室富恆榮之車服。今子儀郎中迺以尊祖之故。保一主簿柱國之誥。且唯恐子孫或墜逸之。可謂不背本。不忘舊。得仁信之盡者。況有問學以文之。有名譽以崇之。則踐世官修舊職。蓋可拱而竢也。異時芝房之詔閟以十襲。其有觀者抑必曰。君臣之間乃爾耶。紹興十五年乙丑五月初二日。眉山程敦厚書。 | |
| 題跋 | 趙奇 | 紹興丁卯仲春。東郡趙奇謹書。 | 行書 | 柱國公告史失其姓名。治行無所稽考。然四世之後。有文正公。五世之後。有忠宣公。積慶流澤。可想見其人。子儀郎中奉以周旋。不敢失陛,是能保其家者。傳之雲仍與王氏寶章。較世系之遠近。固無難也。紹興丁卯仲春。東郡趙奇謹書。 | |
| 題跋 | 曾幾 | 紹興己巳三月晦日。贛州曾幾書。 | 行書 | 右子儀六世祖柱國告以其時。考之檢校司徒兼中書令使者白敏中。以是官為鳳翔節度使也。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悰者杜相也。以檢校司徒出使有崔鉉鎮襄陽令狐綯使□中。而兼侍中則未之考焉。當俟博雅君子。紹興己巳三月晦日。贛川曾幾書。 | |
| 題跋 | 吳曾 | 隆興元年二月六日。崇仁吳曾謹書。 | 楷書 | 范氏以唐載初元年。由春官尚書同鳳閣鸞臺平章事。未幾以直道。與魏元同相繼以忠死。謂宜有後。至咸通初。裔孫始以丞麗水知名於史。此則未丞麗水時告也。然名位不稱。至本朝而後文正忠宣始相望而出為為(應為焉)。時元臣傳曰。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信矣哉。給事中渢者王渢也。檢校司徒兼侍中出使者。幽州節度張允伸也。豈侍郎曾公偶忘之歟。隆興元年二月六日。崇仁吳曾謹書。 | |
| 題跋 | 任希夷 | 嘉定丙子季春六日。眉山任希夷敬書。 | 行書 | 文正忠宣繼世之美人知起敬。今觀柱國唐誥。已有聞於四世之上。諸公又推之載初相系。家世久遠。可謂莫之與京。忠宣至春官常伯。亦四世正爾鼎貴。蓋未易量也。高士廉志氏族以崔氏居第一。特以其久故也。矧名德相望者耶。嘉定丙子季春六日。眉山任希夷敬書。 | |
| 題跋 | 曹鑑 | 至順三年夏五月。宛平曹鑑跋。 | 行書 | 制詞最為近古。秦漢以來廢之。至唐而復舉焉。兹一權良鄉縣主簿。而諄切以命之臣下。其有不激勵者乎。抑勳官創于戰國。至唐乃為虛名。然必加於有勞者。宜主簿之後嗣永昌也。至順三年夏五月。宛平曹鑑跋。 | |
| 題跋 | 錢大昕 | 楷書 | 乾隆庚戌中冬廿有七日。嘉定錢大昕。吳門潘奕雋同觀。距唐咸通辛巳。計九百卅年矣。絹素完好。墨蹟如新。洵神物護持。海內希有之品也。 | ||
| 題跋 | 李廷敬 | 味莊李廷敬識。 | 行書 | 唐之咸通距今幾千年。墨迹流傳。人間罕覯。此誥自宋初復歸范氏家祠。因得寶藏無損神光矣。縑墨如新。復有宋賢題跋十餘則。洵希世之珍也。余守蘇時。適吾同年芝巖編脩主奉得以借觀。亟摹上石。以為吾齋法帖之冠。味莊李廷敬識。 |
| 類別 | 參考資料 |
|---|---|
| 參考書目 | 譚伯羽譚季甫先生昆仲捐贈文物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