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統一編號 |
贈書000581N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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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號 |
贈書00058100000 |
品名 |
明王守仁書象祠記 卷
Record of Xiang's Shrine |
分類 |
法書 |
作者 |
王守仁,Wang Shouren [Wang Yangming] |
書體 |
草書 |
數量 |
一卷 |
作品語文 |
漢文 |
釋文 |
象祠記。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咸神而祀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請記於余。余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遡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之而不敢廢也。予曰。胡然乎。有庳之祠。唐之人蓋嘗毀之。象之道。以為子則不孝。以為弟則傲。斥於唐。而猶存於今。壞於有庳。而猶盛於茲土也。胡然乎。我知之矣。君子之愛夫若人也。推及於其屋之烏。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祠者為舜。非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干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驁桀者豈少哉。而象之祠獨延於世。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澤之遠且久也。象之不仁。蓋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不見化於舜也。書不云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瞽瞍亦允若。瞍已化而為慈父。象猶不弟。不可以為諧。進治於善。則不至於惡。不底於奸。則必入於善。信乎象蓋已化於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國。象不得以有為也。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周也。不然。周公之德。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民。既死而人懷之也。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蓋周官之制。其殆倣於舜之封象歟。吾於(脫一是字)蓋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然是唐人之毀之也。據象之始也。今之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終也。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象焉。猶可以改。而君子之脩德。及其至也。雖若象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也。年弟守仁。 |
位置 |
尺寸(公分) |
本幅 |
30.9x700 |
拖尾 |
32.8x116 |
題跋類別 |
作者 |
位置 |
款識 |
書體 |
全文 |
題跋 |
趙爾萃
印記 expand_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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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尾 |
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0年)傲徠山民跋 |
行草書 |
王文成功大楷筆力堅卓。天骨開張。大草則又轉折自如。風神瀏利。憶次兄處存一卷子。內有行楷及章草。各盡其妙。亦可謂能者無所不能矣。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0年)傲徠山民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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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記類別 |
印主 |
印記 |
收傳印記 |
羅家倫 |
志希圖書 |
收傳印記 |
趙爾萃 |
傲徠山民眼福 |
收傳印記 |
趙爾萃 |
傲徠山房 |
收傳印記 |
羅家倫 |
羅家倫 |
作者印記 |
王守仁 |
王守仁印 |
作者印記 |
王守仁 |
弘治己末會試第一人 |
作者印記 |
王守仁 |
陽明山人 |
類別 |
參考資料 |
收藏著錄 |
羅家倫夫人張維楨女史捐贈書畫目錄,頁94-101、16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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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文物保存維護依〈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文物管理作業要點〉及〈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修護業務作業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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