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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御筆(一) 冊 洪武十七年諭

法書

(朱書)吏部為考試官員事。洪武十七年月日。於華蓋殿早朝。欽奉(原空數字)教。將十二布政司守闕秀才。所言本處有司公政(疑正字之訛)的都昇起來。以暢志賢之志。所言不才者。降下來。以辱小人。更教鄉里都知道賢與不才。以分清濁。欽此。

文物統一編號 中書000014N000000038
作品號 中書00001400036
品名 明太祖御筆(一) 冊 洪武十七年諭
分類 法書
作者 朱元璋
書體 草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朱書)吏部為考試官員事。洪武十七年月日。於華蓋殿早朝。欽奉(原空數字)教。將十二布政司守闕秀才。所言本處有司公政(疑正字之訛)的都昇起來。以暢志賢之志。所言不才者。降下來。以辱小人。更教鄉里都知道賢與不才。以分清濁。欽此。
位置 尺寸(公分)
本幅七十三 37.2x30
本幅七十二 37.2x30.1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類別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 石渠寶笈三編(南薰殿),第九冊,頁4596-4606
抽盤點紀錄 修護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