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器
清 光緒二十八年
長1.9公分 寬1.8公分 高2.3公分
青田石章,淡黃色。長方體,印面正方。印面陽刻四字篆文:「組安所得」,以十字界線均分印面。邊款:「壬寅印。組安用。鯨士。」此印刻治於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印頂浮雕蟠龍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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