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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本敬勝齋法帖(三十) 冊 清高宗御臨宋米芾方圓菴記

Rubbing of the Studio of Respecting Excellence (jing sheng zhai) Calligraphy Modelbook, Vol.30: Imperial Copy of Mi Fu's Record of Fangyuan Temple

法帖

御臨米芾方圓菴記。(楷書)。 天竺辯才法師以智者教傳四十年。學者如歸。四方風靡。於是晦者明。窒者通。大小之機無不遂。不居其功。不宿於名。乃辭其交游。去其弟子而求于寂寞之濱。得龍井之居以隱焉。南山守一往見之。過龍泓。登風篁嶺。引目周覽。以索其居。岌然群峯密圍勿目不蔽翳。四顧若失。莫知其鄉。逡巡下危磴。行深林。得之于烟雲髣髴之間。遂造而揖之。法師引予並席而坐。相視而笑。徐曰。子胡來。予曰。願有觀焉。法師曰。子固觀矣。而又將奚觀。予笑曰。然。法師命予入。由照閣經寂室。指其庵而言曰。此吾之所以休息乎此也。窺其制則圓盖而方址。予謁之曰。夫釋子之寢。或為方丈。或為圓廬。而是庵也。胡為而然哉。法師曰。子既得之矣。雖然。試為子言之。夫形而上者。渾淪周徧。非方非圓。而能成方圓者也。形而下者。或得於方。或得于圓。或兼斯二者而不能無悖者也。大至於天地。近止乎一身。無不然。故天得之。則運而無積。地得之。則靜而無變。是以天圓而地方。人位乎天地之間。則首足具二者之形矣。盖宇宙雖大。不離其內。秋毫雖小。待之成躰。故凡有貌象聲色者。無巨細。無古今。皆不能出於方圓之內也。若夫所法性之圓事相之。方而規矩。一切則諸法同體而無自位。是庵也。為無相之庵。而吾亦將以無所住而住焉。當是時也。子奚往而觀乎。節臨米芾方圓庵記。乙亥(西元一七五五年)季冬月御筆。(行書)。

文物統一編號 故帖000243N000000000
作品號 故帖00024300005
品名 拓本敬勝齋法帖(三十) 冊 清高宗御臨宋米芾方圓菴記
Rubbing of the Studio of Respecting Excellence (jing sheng zhai) Calligraphy Modelbook, Vol.30: Imperial Copy of Mi Fu's Record of Fangyuan Temple
分類 法帖
作者 愛新覺羅弘曆,Emperor Gaozong of the Qing Dynasty
書體 行書
創作時間 清高宗乾隆二十年(1755)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御臨米芾方圓菴記。(楷書)。 天竺辯才法師以智者教傳四十年。學者如歸。四方風靡。於是晦者明。窒者通。大小之機無不遂。不居其功。不宿於名。乃辭其交游。去其弟子而求于寂寞之濱。得龍井之居以隱焉。南山守一往見之。過龍泓。登風篁嶺。引目周覽。以索其居。岌然群峯密圍勿目不蔽翳。四顧若失。莫知其鄉。逡巡下危磴。行深林。得之于烟雲髣髴之間。遂造而揖之。法師引予並席而坐。相視而笑。徐曰。子胡來。予曰。願有觀焉。法師曰。子固觀矣。而又將奚觀。予笑曰。然。法師命予入。由照閣經寂室。指其庵而言曰。此吾之所以休息乎此也。窺其制則圓盖而方址。予謁之曰。夫釋子之寢。或為方丈。或為圓廬。而是庵也。胡為而然哉。法師曰。子既得之矣。雖然。試為子言之。夫形而上者。渾淪周徧。非方非圓。而能成方圓者也。形而下者。或得於方。或得于圓。或兼斯二者而不能無悖者也。大至於天地。近止乎一身。無不然。故天得之。則運而無積。地得之。則靜而無變。是以天圓而地方。人位乎天地之間。則首足具二者之形矣。盖宇宙雖大。不離其內。秋毫雖小。待之成躰。故凡有貌象聲色者。無巨細。無古今。皆不能出於方圓之內也。若夫所法性之圓事相之。方而規矩。一切則諸法同體而無自位。是庵也。為無相之庵。而吾亦將以無所住而住焉。當是時也。子奚往而觀乎。節臨米芾方圓庵記。乙亥(西元一七五五年)季冬月御筆。(行書)。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印記類別 印主 印記
作者印記 清高宗 乾隆宸翰
作者印記 清高宗 得象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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