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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三希堂法帖(三十) 冊 明董其昌書孝經

Modelbooks of the Three Rarities Hall, (Thirty): Transcription of the Classic of Filial Piety

法帖

明董其昌書。孝經。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汝。身體髪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云。無念爾祖。聿脩厥德。(第一則)天子章。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孝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第二則)諸侯章。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第三則)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第四則)士章。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曰。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第五則)庶人章。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第六則)三才章。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第七則)孝治章。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侮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第八則)聖治章。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其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小字註。次日書。)(第九則)紀孝行章。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第十則)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第十一則)廣要道章。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悦。敬其兄則弟悦。敬其君則臣悦。敬一人而千萬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眾。此之謂要道也。(第十二則)廣至德章。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小字註。三日。)(第十三則)廣揚名章。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第十四則)諫諍章。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第十五則)感應章。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忘親也。脩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第十六則)事君章。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捄其惡。故能上下。能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第十七則)喪親章。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易。詩。書。春秋。禮之名經也。不於宣尼之世。杏壇授受。唯有孝經耳。二氏之學。如法華。度人經。皆以持誦為功。唐人于孝經亦爾。道家有孝道明王。釋家有大報恩。皆祖孝經以為教父。亦為滿字。非半字也。若更欲下註脚。則張橫渠西銘。尤是一家眼目。今采風使者周巡郡國。每以孝子薦。何以姜王之事寥寥鮮述。曩時武陵楊中丞按浙時。曾有四明數歳孩子割肝啖母。肝洞盡而命不傷。此何必減。臥冰躍鯉。若得徧覽故府之牘。採其尤異者。類為一編。即孝經之援神契也。

文物統一編號 贈帖000107N000000001 more
贈帖000107N000000002 贈帖000107N000000003 贈帖000107N000000004 贈帖000107N000000005 贈帖000107N000000006 贈帖000107N000000007 贈帖000107N000000008 贈帖000107N000000009 贈帖000107N000000010 贈帖000107N000000011 贈帖000107N000000012 贈帖000107N000000013 贈帖000107N000000014 贈帖000107N000000015 贈帖000107N000000016 贈帖000107N000000017 贈帖000107N000000018
作品號 贈帖00010700001
品名 清三希堂法帖(三十) 冊 明董其昌書孝經
Modelbooks of the Three Rarities Hall, (Thirty): Transcription of the Classic of Filial Piety
分類 法帖
作者 董其昌,Dong Qichang
書體 楷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明董其昌書。孝經。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復坐。吾語汝。身體髪膚。受之父母。不敢毁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大雅云。無念爾祖。聿脩厥德。(第一則)天子章。子曰。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孝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甫刑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第二則)諸侯章。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第三則)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詩云。夙夜匪懈。以事一人。(第四則)士章。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詩曰。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第五則)庶人章。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第六則)三才章。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愛而民莫遺其親。陳之以德義而民興行。先之以敬讓而民不爭。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惡而民知禁。詩云。赫赫師尹。民具爾瞻。(第七則)孝治章。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懽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懽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侮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懽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詩云。有覺德行。四國順之。(第八則)聖治章。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其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以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義也。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君親臨之。厚莫重焉。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君子則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樂。德義可尊。作事可法。容止可觀。進退可度。以臨其民。是以其民畏。而愛之。則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詩云。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小字註。次日書。)(第九則)紀孝行章。子曰。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事親者。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亡。為下而亂則刑。在醜而爭則兵。三者不除。雖日用三牲之養。猶為不孝也。(第十則)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第十一則)廣要道章。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悦。敬其兄則弟悦。敬其君則臣悦。敬一人而千萬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眾。此之謂要道也。(第十二則)廣至德章。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弟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詩云。愷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順民。如此其大者乎。(小字註。三日。)(第十三則)廣揚名章。子曰。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第十四則)諫諍章。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第十五則)感應章。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宗廟致敬。不忘親也。脩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詩云。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第十六則)事君章。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捄其惡。故能上下。能相親也。詩云。心乎愛矣。遐不謂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第十七則)喪親章。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慼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毁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慼之。擗踊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易。詩。書。春秋。禮之名經也。不於宣尼之世。杏壇授受。唯有孝經耳。二氏之學。如法華。度人經。皆以持誦為功。唐人于孝經亦爾。道家有孝道明王。釋家有大報恩。皆祖孝經以為教父。亦為滿字。非半字也。若更欲下註脚。則張橫渠西銘。尤是一家眼目。今采風使者周巡郡國。每以孝子薦。何以姜王之事寥寥鮮述。曩時武陵楊中丞按浙時。曾有四明數歳孩子割肝啖母。肝洞盡而命不傷。此何必減。臥冰躍鯉。若得徧覽故府之牘。採其尤異者。類為一編。即孝經之援神契也。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題跋類別 作者 位置 款識 書體 全文
作者款識 董其昌 本幅十四(第七則) 辛未(西元一六三一年)元日書。時年七十七歲。 行楷書
作者款識 董其昌 本幅十八(第八則) 次日書 行楷書
作者款識 董其昌 本幅二十三(第十二則) 三日 行楷書
作者款識 董其昌 印記 expand_more 本幅三十五(第十七則) 崇禎四年(西元一六三一年)歲在辛未長至日。董其昌書并跋。 行楷書
印主 印記
董其昌 董其昌印
董其昌 宗伯學士
印記類別 印主 印記
收傳印記 王頊齡 王氏珍藏書畫之印
收傳印記 信天翁
收傳印記 秋諾葉濤
收傳印記 孫瑛之印
收傳印記 高䛡堂
收傳印記 王頊齡 瑁湖珍祕
收傳印記 董氏珍藏
收傳印記 驤生氏
鑑藏寶璽 清內府印 石渠寶笈
類別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 黃杰先生遺贈文物目錄,頁172
收藏著錄 林志鈞,〈三希堂帖考〉,《帖考》,(台北:華正書局,1985年),頁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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