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器
明至清
高11.4公分 口徑5.2公分 底徑5.0公分
大撇口,長頸,寬肩,碩腹下歛,二階式撇足,頸上帶雙板耳,脛部凸弦紋一道。通體施白釉,色牙白泛黃,釉面光潤,光素無紋飾。器底露白胎。
低階圖像無須申請、不限用途、不用付費即可公開使用,且不需註明出處。
中階圖像與文字均無須申請、不限用途、不用付費即可公開使用,請於適當位置呈現姓名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