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希堂法帖(十八) 冊 元趙孟頫書無逸篇 趙孟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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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藏品類型 書法,法帖,墨拓
文物統一編號 中帖000018N000000000 抽盤點紀錄 修護紀錄
作品號 中帖00001800001
品名 清乾隆三希堂法帖(十八) 冊 元趙孟頫書無逸篇
分類 法帖
作者 趙孟頫
書體 楷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元趙孟頫書。無逸。周公作無逸。無逸。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相小人。厥父母勤勞稼穡。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乃逸乃諺。既誕。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大王。王季克自抑畏。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文王不敢盤于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周公曰。嗚呼。繼自今嗣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遊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周公曰。嗚呼。我聞曰。古之人猶胥訓告。胥保惠。胥敎誨。民無或胥譸張為幻。此厥不聽。人乃訓之。乃變亂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民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此厥不聽。人乃或譸張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則信之。則若時。不永念厥辟。不寛綽厥心。亂罸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于厥身。周公曰。嗚呼。嗣王其監于茲。吳興趙孟頫書。

質地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印記資料 【印記類別】 【印記】
鑑藏寶璽 石渠寶笈
作者印記 趙氏子昂
收傳印記 宋犖審定
收傳印記 思無□齋之印

參考資料 【類別】 【參考資料】
收藏著錄 院藏碑帖特展目錄,頁352-353、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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