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三希堂法帖(三) 冊 唐顏真卿自書告身 顏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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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藏品類型 書法,法帖,墨拓
文物統一編號 中帖000003N000000000 抽盤點紀錄 修護紀錄
作品號 中帖00000300008
品名 清乾隆三希堂法帖(三) 冊 唐顏真卿自書告身
分類 法帖
作者 顏真卿
書體 楷書
數量 一幅
作品語文 漢文
釋文 唐顏真卿書。勅國儲為天下之本。師導乃元良之教,將以本固。必由教先。非求中(忠)賢。何以審諭。光祿大夫行吏部尚書。充禮儀使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顏真卿。立德踐行。當四科之首。懿文碩學。為百氏之宗。忠讜罄于臣節。貞規存乎士範。述職中外。服勞社稷。靜專由其直方。動用謂之懸解。山公啟事。清彼品流。叔孫制禮。光我王度。惟是一有。實貞萬國。力乃稽古。則思其人。况太后崇徽。外家聯屬。顧先勲舊。方睦親賢。俾其調護。以全羽翼。一王之制。咨爾兼之可。太子少師依前充禮儀。使散官勲封如故。建中元年(西元七八0年)八月廿五日。(楷書)。 (銜名)太尉兼中書令汾陽郡王臣使。中書侍郎闕。銀青光祿大夫中書舍人權知禮部侍郎臣于邵宣奉行。(小書)。 奉勅如右。牒到奉行。建中元年八月廿六日。 (銜名)銀青光祿大夫守門下侍郎同平章事上柱國炎。朝議大夫守給事中審。月日時都事。左司郎中。吏部尚書闕。朝議郎權知吏部侍郎賜緋魚袋。正議大夫吏部侍郎上柱國吳縣開國公賜紫金魚袋。銀青光祿大夫行尚書左丞。(小書)。 告光祿大夫太子少師充禮儀使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顔真卿。(楷書)。奉勅如右。符到奉行。(楷書)。 (銜名)主事。郎中。令史。令使。(小書)。 建中元年(西元七八0年)八月廿八日下。(楷書)。

質地 【質地位置】 【質地】
本幅

題跋資料 【題跋類別】 【作者】 【位置】 【款識】 【書體】 【全文】
題跋 蔡襄 本幅 莆陽蔡襄齋戒以觀。至和二年(西元一0五五年)十月廿三日。 楷書 魯公末年告身。忠賢不得而見也。莆陽蔡襄齋戒以觀。至和二年(西元一0五五年)十月廿三日。
題跋 米友仁 本幅 紹興九年(西元一一三九年)四月七日。臣米友仁恭覽審定 行書 右顏真卿自書告。紹興九年(西元一一三九年)四月七日。臣米友仁恭覽審定。
題跋 董其昌 本幅 董其昌 楷書 官告世多傳本。然唐時如顏平原書者絶少。平原如此卷之奇古豪宕者又絶少。米元暉蔡君謨既已賞鑒矣。余何容贊一言。董其昌。
題跋 清高宗 本幅 乾隆戊辰(西元一七四八年)仲春。御識。 行書 顏真卿自書告身。宣和書譜及米芾寶章待訪錄。皆所不載。今卷尾有紹興中米友仁鑒定跋。豈南宋後曾入內府耶。周密煙雲過眼錄亦南宋時書。所載徐竢家藏有顏魯公自書告。而不言其流傳所自。至明董其昌乃橅刻之戲鴻堂帖中。其昌鑒別精審。况經入石。豈妄許可者耶。此卷墨氣似乏精采。而遒勁中有蕭疎之致。覆校戲鴻墨刻。毫髮不爽。米芾謂劉涇得顔書朱巨川告。背紙有五分墨。尚為祕玩。則此卷之可寳貴何如也。乾隆戊辰(西元一七四八年)仲春。御識。
印記: 乾隆御筆、古香書屋
題跋 清高宗 本幅 新城行在。御題。 行書 漫將筋骨議前賢。朱誥裴詩只廓填。却笑劉涇珍背紙。豈知徐族得真傳。端莊流麗兩兼之。審定分明識虎兒。立德踐行人喜道。如言行者復奚誰。舊稱乞米鄰寒儉。乍撫將軍訝宕雄。何似告身垂正大。黄庭遺得舊家風。吉光片羽總堪珍。三百驪珠一串陳。虎帳幾餘披几研。對題心喜得佳鄰。新城行在。御題。
印記: 幾暇怡情、乾隆宸翰

印記資料 【印記類別】 【印記】
收傳印記 尚書部告身之印(重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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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傳印記 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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